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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不讀書大時當記者。徐詠璇,信報

  • hkttball
  • May 1, 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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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們媒體殺人,不比我哥少!」殺人犯的妹妹被記者瘋狂狙擊,崩潰了,再沒有平靜生活。諷刺的是,她念新聞,也曾矢志做記者。當你同時是傳媒又是「受害人」,你便會感受到傳媒的恐怖力量——這隻怪獸不受控制,可怕又可憎。「小時不讀書,大時當記者。」罵得好狠!這在香港的劇集、舞台或電影都未見過。不怕劇透。近日熱議的台劇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,有夭心夭肺的演技,有一針見血的對白。不必看《城市論壇》,一切有血有肉擺在眼前。報道精神病患者犯事,傷人以至殺人,只是一個例子。你說「他殺了九個人」,還是「他生病了」?如果這個人是你親哥哥呢?是你撫養了二十年的兒子呢?香港的許志安黃心穎計程車事件——焦點是明星偷情?抑或司機偷拍?罵明星無恥,還是追究司機侵犯私隱呢?批評有人販賣私隱謀利(有說是二十萬或四十萬元),還是傳媒應重賞爆料者與搏盡的記者?傳媒,傳播訊息。記者,應該求真。可什麼才是真?記者圍堵家屬、幾十個鏡頭對準追問:「作為殺人犯的妹妹你有什麼話說?你父母神隱對得起被害者嗎?」沒有家屬專訪怎做新聞?怎算求真?要拚命找獨家才算出色記者呢!不應打擾家屬?要有同理心?開玩笑啦——同理心是社工的事。你新聞系同班同學會將你的住址工作地點一一公諸於世,公眾知情權嘛!網民更瘋癲,夜半電話詛咒人去死,等閒。講道德?初衷?講呢啲!之三2019年5月1日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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